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政办〔2017〕23号)工作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于7月14日至25日对市公交总公司2016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此次考核总分设置为1100分,其中考核项为1000分,加分项为100分。经考核:市公交总公司2016年度质量考核总得分为1013.58分,其中,考核项得分为953.58分,加分项得分为60分;考核等级为优秀(评分表附后)。
二、公示时间:2017年8月15日-8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子或口头形式向服务质量考核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375-2658598 邮箱:pdsjtjysk@163.com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