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 《交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要求,全市所有经营范围内涵盖小微型(九座以下)租赁客车,请速去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市人才交流中心六楼)租赁车登记办公室进行摸底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
联系人:雷春玲 联系电话: 15237587383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