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本次注销涉及139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已不再具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的法定条件,不得继续从事相关营运活动。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375-2658189。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名单.xlsx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