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省辖市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和新华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东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湛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所辖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跨县(市)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姓名 | 领导职务 |
武东晓 | 支队长 |
张红杰 | 副支队长 |
杨 成 | 副支队长 |
刘延超 | 副支队长 |
龚永刚 | 副支队长 |
1.综合科。
2.法制科。
3.财务装备科。
4.科技信息科。
5.执法协调科。
6.机动执法大队。
7.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
8.高速公路执法二大队。
9.卫东执法大队。
10.新华执法大队。
11.湛河执法大队。
12.海事执法大队。
13.交通工程质量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375-215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