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拟订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服务、安全应急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承担普通公路行业建设养护服务、安全应急、区域性公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公路行业发展政策标准;
(四)参与拟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
(五)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的实施;
(六)负责全市公路行业信息统计、普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路行业技术交流、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省辖市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和新华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东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湛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所辖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跨县(市)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道路运输行业运行发展、管理服务和安全应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性标准、行业规范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运行发展、管理服务、安全应急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技术交流、科技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综合运输发展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平顶山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市交通运输调度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域内港航海事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市域内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性工作;
(三)负责交通工程定额工作;
(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监督、安全和造价等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交通运输综合信息调度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六)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相关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