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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关于遏制公路“三乱”,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平顶山交通运输局 2009-03-30 04:27

各省辖市政府纠风办公室、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

   近一个时期,举报公路“三乱”问题较多,其中绝大部分反映运管人员违规上路查车、越权执法,路政治超人员随意执法、只罚不卸等问题。为了遏制公路“三乱”现象反弹,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确保道路畅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作为当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公路“三乱”的发生。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借口在道路上乱查车、乱收费、乱罚款。

二、各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精神,严禁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者非法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运管人员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违规上路查车;路政治超人员要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流动治超,严禁一家上路、靠目测罚款、只罚不纠等。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严禁发生违规执法、乱收乱罚、以罚代纠、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现象。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即日起要对本部门、本系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坚决纠正。

三、各级纠风办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做好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近一个时期,要对公路“三乱”多发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对随意上路搞“三乱”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查处,对当事人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该曝光的公开曝光。

四、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督导和暗访。对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公路“三乱”案件,不仅要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还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本“紧急通知”情况于2009年4月1日前分别报送省政府纠风办和省交通运输厅。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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