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项)
一、优惠项目名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油价补贴政策(企业)
优惠对象: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政策。
法律或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的规定:
(一)调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1.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费改税补助作为基数保留,不作调整。2015-2019年,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予以保留,暂不做调整。
2.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作基数,逐年调整。2015-2019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城市公交车用能结构情况另行确定。
(二)涨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2015-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25%、35%、45%、55%和65%。其他省(区、市)2015-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10%、15%、20%、25%和30%。达到上述推广比例要求的,涨价补助按照政策调整后的标准全额拨付。未能达到上述推广比例要求的,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考核具体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另行制订。
(三)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各省(区、市)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车补助问题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运价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公交行业稳定。
(四)中央财政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燃油公交车步伐,2015-2019年期间中央财政对达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省份,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具体标准见附件。2020年以后再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成本变化及优惠电价等因素调整运营补助政策。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2015——2019)
单位:万元/辆/年
车辆类型 | 车长 | ||
6≤L<8 | 8≤L<10 | L≥10 | |
纯电动公交车 | 4 | 6 | 8 |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 | 2 | 3 | 4 |
燃料电池公交车 | 6 | ||
超级电容公交车 | 2 | ||
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 | 2 |
二、优惠项目名称: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个体商户)
法律或政策依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7〕257号的规定:以2014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为基数,在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对补贴结构做优化。
(一)农村客运、出租车补贴资金安排
1、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费改税补助作为基数保留。2015-2019年,费改税补助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不作调整。
2、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以2014年为基数,逐年调整。2015-2019年,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中央政策另行制定,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
(二)农村客运、出租车补贴资金使用重点
1、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费改税资金、退坡后的涨价补助资金继续用于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其中,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按照农村客运车辆标台数和行驶的里程数据算出折合标台,以各市(县)折合标台占全省比例切块下拨。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按照各市(县)的车辆数占全省比例切块下拨。
2、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退坡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运营服务奖励补助,综合考核管理和行业发展项目补助。其中:
(1)安全运营服务奖励补助。退坡资金的50%按以奖代补方式,根据各市(县)满足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总数占全省比例切块下拨,用于农村客运安全补助工作,以增强农村客运经营者安全经营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2015-2019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营运的农村客运车辆给予以奖代补资金:一是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55号)规定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卫星定位装置并正常使用的车辆;二是当年安全运营未发生死亡安全责任事故的车辆;三是按《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号)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
(2)综合考核管理和行业发展项目补助。退坡资金的剩余50%,用于补助各市(县)相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支出,以及由省级确定的相关交通运输项目支出。
一是根据中央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补政策调整的有关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考核办法和我省实际情况,由省交通运输部门对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及行业发展进行考核。根据对各市(县)考核结果切块拨付资金,由市(县)结合考核内容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等。
二是由省交通运输部门研究确定行业发展项目,将项目资金安排到省本级可执行单位和有关市(县),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