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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平顶山交通运输局 2017-01-20 05:2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三、审查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四、本局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五、审查一次并做好审查记录,收集审查情况、存档备查。
六、各单位公开的信息,要逐件填写《上网信息(文件) 《密审查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公开。
七、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和不明确是否涉密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送审函》,送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审查。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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