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昨天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据了解,两个部令修正案于今年7月初征求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作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重要配套规章,将为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司机吸毒酒驾将被撤销资格
无证驾驶出租车最高罚3万
参加从业资格考试需符合4项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交通肇事犯罪、吸毒记录等情形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同时新规还加大了一些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金额大幅上调。
《规定》明确,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4项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有上述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还明确,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创新:网约车驾驶员注册可通过平台完成
有市民疑惑,为什么要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管理,修订在哪些方面考虑了网约车的特点呢?《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修订中,充分考虑网约车特点,通过“量身定制”式的制度设计与管理创新,积极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如:与巡游车驾驶员相比,最大限度简化了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内容,并规定其注册及注销可通过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等。
那么,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申请条件是否一样?根据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论是从事巡游还是网络预约服务,在申请条件上并无区别,为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创造积极条件。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从业资格考试条件中的无暴力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何提供?会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不便?目前,交通部正在与公安部门积极协调,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当事人提供承诺材料予以核实,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对于不少司机关注的“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内容如何区别”,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注册管理有何不同?按照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巡游车驾驶员原有的注册规定有关要求基本予以保留,同时考虑到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规定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及注销,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