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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六、道路货运站审批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5-08-26
项目名称道路货运站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1、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经办人委托书;5、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6、竣工验收证明;7、相应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及复印件;8、业务操作规程(收发货流程作业标准、货物运输质量管理规范、禁运货物须知、仓库管理规范、货物运输质量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10、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事流程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理时间15日
联系电话269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