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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5-08-26
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办理材料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4、教练场地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10、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证明。1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事流程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理时间15日
联系电话269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