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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5-08-26
项目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办理材料1、机动车维修开业审批表;2、经营场地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5、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6、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8、《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事流程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理时间15日
联系电话269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