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申请条件 |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办理材料 | 1、申请人为公民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复印件;申请人出具的经办人受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申请人出具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及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2、申请书,内容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施工期限、安全保障措施;3、施工方案、图纸;设计方案、图纸;4、相关部门的文件依据;5、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县级公路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勘查报告和现场勘查图;6、完工后对所建设施的日常维护措施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办事流程 | 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 办理时间 | 15日 | 联系电话 | 269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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