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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5-08-26
项目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第412号国务院令)第112项
申请条件
出租车经营者
办理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4、9cm*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事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理时间
20日
联系电话
269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