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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9426 | ||
信件名称: | 投诉出租车乱收费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2-01-28 |
信件内容: | 2022年1月28日上午11点半左右从新华路与轻工路交叉口坐出租车,至九八九医院,地图导航显示共2.6公里,司机刚开始要收费11元,因质疑收费合理性,司机又改口9元,因为之前打车收费只需6元,所以我们质疑9元合理性,此时司机已不耐烦,说话语气很重,服务态度很不好,因有事只能付款9元下车,忘了记住车牌号,只有付款记录显示收款人为“霍国营”,事后打12328和客运处电话,均以没有车牌号为由拒绝接受投诉,请领导部门增加类似情况的投诉条件,说明此次收费合理性。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日期: | 2022-02-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市民反映问题属实。市客运管理处在全市12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中开展 “霍国营”微信收付款名字排查、调查。经多方面努力,最终确定涉事出租车为市海鹰出租车公司豫DT0250出租车。在本次出租车服务中,当事出租车司机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是造成乘客投诉的原因。市客运管理处对豫DT0250出租车驾驶员霍国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停运学习三天,本年度考核中对其从业资格证扣2分。 下一步工作中,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平顶山市客运管理处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客运管理处将持续关注群众呼声,在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创新出租车服务形式,进一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出租车客运服务的整体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出租车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658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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