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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7190 | ||
信件名称: | 投诉建设路西广众驾校管理差、乱收费问题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2-08-09 |
信件内容: | 本人2019年4月在建设路西广众驾校报名c1驾照,当时广众驾校经办人员柴老师收取报名费2800元(留存有打款给该人的支付截图),开具收据并于第二天在交管平台注册学车信息,因工作繁忙,学车时间有限,2021年初,本人通过科目二考试,同时,广众驾校更换经营人,新的经营人上任后,并未全面对驾校现有人员进行梳理统计,我正常缴费学车,他们管理混乱,交接工作未做好,未核实情况直接说我通过“走后门”报名,未缴费不予认可学车资格,一直到2022年5月初,所谓的报名台账2019年4月份当月全部学员报名信息不在这个事该校还未落实清楚,本人想约考科目三(驾校学习证明因疫情延期半年),该校告知我说因他们交接的底稿报名台账上无我的名字,因我无法提供报名收据(搬家遗失),在我提供打款截图凭证时候,仍旧百般推辞,说不能认定为该校正规缴费学员,暗示通过补缴几百元考试费才能学车约考科目三,因本人对更换经营人事情不知情(2021年8月缴费给驾校经办人员的柴老师已离职),且该驾校前期未发现我的报名台账有问题,不认可我的缴费截图,时间过久本人已无法找到当时缴款人员进行当面核对情况,本人只能自行约车练习,并在交管平台上约考科目三,在约考科目四时候,该驾校又暗示必须缴费200元考试费,才能约考科目四(本人科一到科三一次性通过,未补考一次),否则不提供本人学车档案,为了避免学习证明过期(22年11月到期),尽快拿到科目四,本人只能给驾校缴纳所谓“考试费”200元,才约考了科目四,现投诉广众驾校管理混乱,乱收费,并希望交通主管部门督促该校规范管理,向我解释200元考试费的收费来由。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日期: | 2022-09-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调查情况 1.经新华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核实,该学员于2019年4月在“亿众驾校”报名培训学车(报名费用付给经办教练员),该学员付费后也未索要驾校正规收据,驾校正规收费台账不显示该学员收费记录和学员信息,该教练员私自收取该名学员的报名费后未上交驾校,属私自收费。 2.2019年“亿众驾校”因经营不善倒闭,新经营者收购“亿众驾校”后更名“广众驾校”,在接受、整理该驾校各种档案时发现该学员举报的问题,私自收费的教练员已被开除。 二、处理意见 1.经过协调沟通,“广众驾校”表示为了维护新驾校声誉及“亿众驾校”遗留学员后续考试问题,“广众驾校”前后花费近800余元为学员安排培训、学习,完善后续考试问题。反映人已于2022年完成公安部门的考试程序并考试成功。 2.反映人反映的科目四缴纳200元“考试费”问题:经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驾校核实,因反映人学车的报名费,“亿众驾校”教练员私自收取后未上交驾校,虽“广众驾校”收购了“亿众驾校”,但是该驾校正规收费台账不显示该学员收费记录和学员信息,未收到任何培训费用,且驾校方已垫付学员800余元的学车费用,所以驾校方未曾协助反映人进行科目四的预约,由反映人个人在网上进行预约,而反映人提到的200元“考试费”为反映人为进行科目四考试,交于驾考中心的费用,约考“科目四”和“收费标准”属公安部门管辖职责。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责成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督促驾校更换名称或经营人前应梳理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债权债务,同时要求驾校在学员报名时公开收费、退费标准,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向学员说明对于学员个人向教练私自交取费用的应由学员负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658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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