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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公开,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市西、南部,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起于平顶山叶县,路线在廉村镇常宋庄北从宁洛高速公路分出,向西途径叶县田庄乡、任店镇和鲁山县张官营镇、碾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止于鲁山县瀼河乡尹村西北,在尹村西南与郑栾高速公路交叉,设置尹村枢纽互通立交,到达项目终点。

本项目全线设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枢纽型互通立交4处,服务型互通立交4处;全线设收费站7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分中心1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路线全长67.526km,其中叶县境29km,鲁山县境38.526km。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可与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周边以及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是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关注的环境问题(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不在征求意见之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形式、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以以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此时段内提交相关意见(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叶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23005079

邮  箱:63693644@qq.com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宏图路中段平顶山市新城区管理委员院内东侧一楼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38168143

邮  箱:13838168143@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七)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a4nHnNSk8R-jfOeaqt4tA,提取码: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