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网站已支持ipv6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交决字(2021)3号
许可内容: 宝丰县大营镇西部二零七破碎站因修建年产50万吨铝矾土及尾矿破碎项目需在207国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施工许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宝丰县大营镇西部二零七破碎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0421MA481L6450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旭克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3-26
许可截止日期: 2021-05-25
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1-03-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