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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10800012
处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第一百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客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876880161Q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人代表人姓名: 黄国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4
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