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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210800007
处罚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55号)第三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四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3171806068H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人代表人姓名: 陈艳霞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9
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