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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交通运输专栏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03-14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鹰城建设目标任务,强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促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防范重大法律风险。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成员的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交通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明确时间表、线路图,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夯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为题,带头给广大党员干部上法治课,各级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全系统形成了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氛围,各级领导班子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上报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履职尽责,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梳理权责清单,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现有行政职权事项共379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行政处罚271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确认17项,其他职权11项,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只跑一次”。三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 “两库一单一计划”(执法检查人员库6个,执法检查人员数量79人;检查对象名录库9个,检查对象企业152家;随机检查清单事项11个),对相关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录入公示抽查结果。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和科室严格做到自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做到“应公示尽公示”。五是加强信用评价做好道路运输领域、出租车领域、水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对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及驾驶员,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平台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六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着力打造“四个一流”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一流的出行环境、一流的政务环境、一流的法治环境、一流的运输服务环境)。在《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平顶山)》中,我市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指标居全省第二。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制定落实惠企政策,助推企业发展。七是是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坚持“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确保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优先便捷通行;落实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一米线、实名购票等措施,加强冷链运输监管,强化疫苗接种,严格交通卡点值守,持续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交通执法改革,推行服务型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我市第二轮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将交通运输执法局更名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整合增加内河航运、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管职责。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服务型执法。推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制度,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1项。梳理制定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提醒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探索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使交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有效地化解和消除了各类执法矛盾。三是开展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照100条问题清单和“八不准、六严禁、四必究”要求,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台账,实施“两时限两审查”报告机制。通过大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确保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四、强化法规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完成立法工作任务。配合完成立法调研和有关文件政策的征求意见10余次,不断提高起草、论证、征求意见等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及时提请推动《平顶山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出台,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全年办理市长热线52件,网民留言213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办理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33件,办结率100%、提前率100%、满意率100%。完善执法公示机制,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等事前信息和执法决定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密切关注重要社情、网络重要舆情和重要紧急情况等,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置。及时排查各种信访矛盾纠纷,逐案建立台账,实行“四定四包”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全年我局共受理信访案件42起、已办理41起,1起正在办理中。

五、强化法制审查,健全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管理措施、重大工程项目事项,严把法制审核关,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坚持民主决策,提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党组会研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倚天剑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决策及法律保障作用。对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进行法律咨询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1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解答法律咨询30多次。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审核、批准施行、实施后评价等程序,减少决策失误。所有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备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2021年9月30日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梳理确认了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的交通运输系统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继续有效3件。

、扩展普法渠道,落实普法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和“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新要求,利用车站大屏幕、公交出租车显示屏、局门户网站、平顶山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诚信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在执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中,开展“点对点”送法上门 、“面对面”解读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累计走访企业123家。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交通运输部《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拓宽交通运输治理路径,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