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01
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企业、驾培机构、维修机构,道路客、货运场站及道路运输辅助业行政检查
《公路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