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首页
交通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规划
服务出行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搜索
欢迎访问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网站已支持ipv6
繁体
首 页
交通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规划
服务出行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检查频次上限
当前位置:
首页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频次上限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频次上限
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企业、驾培机构、维修机构,道路客、货运场站及道路运输辅助业行政检查
一般企业每年两次,
对红榜企业和其他案件延伸的企业不受频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