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春临鹰城,岁律更新。2026年新春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上级纪委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部署和要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确保度过一个风清气正、平安祥和、文明节俭的新春佳节,特发布廉政提醒,望严格遵守、共勉践行:
严守纪律红线,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财物,杜绝快递物流“隔空送礼”等违纪行为;
2. 严禁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隐蔽场所违规聚餐;
3. 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5.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超范围发放福利;
7.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借机敛财;
8. 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9. 严禁漠视群众诉求,在春运服务、窗口办事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
10. 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杜绝擅离职守、脱岗漏岗、值班期间饮酒等行为。

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廉洁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细抓实,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提前敲警钟、明规矩、强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廉洁纪律,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自觉做廉洁过节的表率。
风清气正过佳节,廉洁自律守初心。让我们以清廉之风涵养新春气息,共同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最后,衷心祝您及您的家人新年愉快,阖家幸福!
局机关纪委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