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清源整治,强化行业源头治理,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但不限于以下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道路运输领域
1.霸市控源。多人盘踞客运站、火车站及周边,划分势力范围、垄断客源货源,通过拦截车辆、破坏货物、威胁殴打司机等手段排挤打压合法经营者,形成客运“市霸”“路霸”“站霸”;强占班线站点、强行跟车拉客、阻拦殴打竞争车辆;向从业人员、业户强行收取“占位费”“保护费”“管理费”,不交钱禁止经营。
2.强迫交易。以尾随、围堵、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方式,在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等地强拉旅客上车,中途加价、甩客卖客、强迫消费;“黑车”“黑大巴”团伙分工揽客、望风避查,规模化、跨区域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网约车)欺客宰客、恶意绕道、抱团对抗监管,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3.敲诈勒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货运站场等区域,收取“保护费”“场地费”,偷盗车辆燃油及货物;以“带路”“协调”“消灾”为名敲诈勒索过往货车司机;通过阻工、堵路、刁难检查等方式向运输业户强行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
4."套路运"诈骗。以“高薪收入、稳定货源”为噱头,以虚假承诺为诱饵,诱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贷款购车、加盟挂靠,签订不平等合同;后续以各种理由恶意断供、强制收车、收取高额违约金,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收,侵吞从业人员财产。
5.组织超限超载。组织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卡闯卡;非法冲击收费站、治超检查站,造成通行费流失、公路设施损毁;以暴力、威胁方式控制货运装卸、仓储配送业务,强迫货主和司机接受不合理价格和服务条件。
6.恶意缠访闹访。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串联罢运、聚众闹事、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以维权为名谋取非法利益。
(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1.恶意竞标围标。强迫他人退标、串标、控标,操纵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果;通过暴力、威胁手段迫使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占工程、强包项目。
2.强揽工程业务。纠集人员强行承揽土方、劳务、机械租赁、砂石供应等工程,阻挠正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干扰施工进度。
3.垄断建材供应。强行独家供应砂石、水泥、建材等,坐地起价、强买强卖,控制工地物料运输和供货渠道;在通航水域、公路沿线非法采砂,强装强卸、垄断货源,充当“沙霸”。
(三)新型涉黑涉恶领域
以维权为幌子,恶意投诉举报,制造事端强行索要高额赔偿;以发布负面信息、曝光舆情相要挟索取财物;利用网络平台、自媒体和软暴力手段染指交通运输行业,实施网络敲诈、水军造势、恶意炒作等新型涉黑涉恶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一)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交通运输行业通用,可直接提交涉黑涉恶线索);
(二)向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375-2658565
举报邮箱:pdsjtjfgk@163.com
来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公正路交叉口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467000
工作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客观、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寻衅滋事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情况,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照片、录音、视频、合同票据等),以便核查处置。
(三)我局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