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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0958
信件名称: 关于平顶山共享电车投放
信件分类: 建议 提交时间: 2025-09-29
信件内容: 对于平顶山这个城市我是十分的喜欢,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市里没有共享电车,共享单车也很 少见。就平顶山地形来说,坡比较常见,电车不仅为市民们提供便利,而且共享电车较单车来说更 适用于爬坡地形。新华区年轻人居多,有时想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发现没有共享单车或电车,不 利于其出行游玩等。鹰城作为一个模范城市较河南其他城市没有共享电车令人费解,就从全国范围 来看,没有共享电车的城市是少之又少。我请政府多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 总比苦难多。少投放,多次数,全覆盖。感谢政府重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日期: 2025-09-29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关注。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确如您所述,共享电动车在便利出行上有一定优势点,但由于共享电动车相比自行车重量较大、速度较快,骑行安全隐患突出,尤其是未成年人和青少年搭载多人骑行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55kg,最高设计时速≤25km/h,否则属机动车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酒后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等问题突出。我市经深入调研、开展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取郑州等地市的经验做法,2023年6月,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暂不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准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密切关注共享自行车投放后运营管理情况,全力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265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