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单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6年1月7日起,至2026年2月7日结束,公示时间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合理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dsjtjysk@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7日。
联系电话:0375—2658562。
附件:1.
巡游出租汽车单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链接:关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单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的征集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