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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任务分解

平顶山交通运输局 2014-05-15 08:38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年)》,履行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职责,进一步推动交通系统平安交通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根据平综治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对2014年局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建豪(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树延(局党委副书记、市公路局局长)
          王建修(局党委委员、市高速公司总经理)
          郭素霞(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华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建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倪旭国(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陈  申(局总工程师、市定额站站长)
段丙申(局副调研员)
          李  波(局交战办主任)
  成  员:张志伟(局办公室主任)
          郭淑红(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宋德山(局人事劳动科科长)
          李  君(局财务科科长)
          曹捍卫(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郑  军(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庆跃杰(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姜建华(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发根(市汽车运输公司总经理)
          杨战奇(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
          海  浩(市交通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兰  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经理)
          李国标(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薛文强(市客运管理处处长)
          王建伟(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
          谭文生(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胡晓玲(开源路幼儿园园长、书记)
          刘占民(市交通运输局驾校校长)
          吴  克(市凯达工程监理处处长)
   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郭淑红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658565。
二、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职责与目标进行分解: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及时成立或调整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负责综治日常工作,保证本单位的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到综治工作“三纳入”:即将综治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各单位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要坚持定期研究综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好综治工作措施,部署好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确保各单位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二)完善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和综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制度以及综治维稳领导管理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工作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各单位要层层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工作列为机关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班子成员任期目标的重要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履好自己的责。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综治工作经费,保证综治工作的正常进行。在综治工作上要舍得投入,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局财务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五)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车站、停车场、物资仓库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重点场所和部位的监控覆盖率确保达到100%,为综治、平安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牵头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局运输管理科、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六)坚持开展定期检查考核。要坚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对综治工作实行半年自查和年终考核,并纳入全年综合目标管理。在年中局直各单位和责任科室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局综合目标考核组将对各单位和科室进行年终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惩罚后进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先争优局面的形成。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安全监督科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七)抓预防。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交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开展事前评估,评估结果要公示,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
牵头单位:局纪委、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八)抓排查。建立“月排查、季研判”的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每月4日前上报上月矛盾纠纷排查表。特别是做好全国重大活动期间及重要节日、敏感时期的矛盾排查及维稳工作。加大治理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工作力度,牢牢掌握对敌斗争主动权。要保持高压态势,健全协作机制,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重大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发生。各单位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专题会议,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九)抓化解。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化解,建立健全本单位“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矛盾联运化解机制,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局部问题酿成全局性问题。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汇报、跟踪督办、限期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努力做到信访维稳工作“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上访、不发生赴省和到市集体上访,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局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十)积极实施安保工程。公路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路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规范设置各种警示标志标牌,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强化危桥险路整治,加强路政巡查,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要继续全面实施公路安保工程,继续做好平交道口整治工作,确保安保工程的实施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牵头单位:局安全科、局路政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农村公路管理处
(十一)切实抓好安全管理。港航部门要继续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障安全设施齐全良好。运管部门要对全市客运站、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局安全科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海事局
(十二)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运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客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对中心城区非法营运车辆较为集中的车站周边、“黑车”集散地、重点线路进行整治,使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局运输科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客运管理处
(十三)定期组织学习教育。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从法规意识上不断增强安全稳定的自觉性和防范意识,在全系统逐步形成综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科、局安全监督科、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十四)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要坚持每年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包括水上防泄漏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交通战备应急演练等,有效提高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局安全科
责任单位:局直相关单位
(十五)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结合全市“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活动,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清理,精简审批程序,缩减承诺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将不适宜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由市场配置解决,有效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切实做到规范、高效、便民。
牵头单位:局审批服务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运管处、客运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交通路政管理支队
(十六)努力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在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交通工程征地拆迁、交通通行费征收、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等领域切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找出可能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并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有效防范腐败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局纪委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十七)强化硬件基础建设,形成物防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办公区和住宅区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对重点部位和区域要安装防盗设施,要维护更新电子监控室报警监控设备和应急电源设备,及时更换消防设施,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物防装备条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十八)加大人力投入,形成人防保障机制。要严格实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安保值班制度。各单位政务值班人员要负责了解、收集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动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要进一步充实机关办公区和家属区的内保工作力量,完善治安联防网络;各单位要强化保卫人员和门卫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安保人员要严格实行定时巡更及电子巡更考核制度,加强对外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办公区入驻单位的管理,确实有效地改善各单位办公大楼的内保安全环境。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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