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为扩大我市交通对外宣传,推进交通政务公开,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信息报送的规定要求,平顶山市交通局已经开通“平顶山交通局”网站,现就信息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顶山交通局”网站栏目主要包括:交通概况、机构职能、交通快讯、交通服务、规划发展、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精神文明、应急预案、信息公开、交流互动、便民服务等众多栏目,内容涉及路政管理、航运港监、质量监督、运输管理、规费征稽等各项工作。 平顶山交通网是我市交通部门面向社会的双向互动“窗口”,是了解平顶山交通的媒介,也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交通政务公开的平台。
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定期登录网站,市局部分适宜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公告、通知等将直接挂于公告公示栏中,单位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接收。
三、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并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采编和报送工作。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局信息网的报送系统上传至后台,再由局信息办审核、分类整理后发布到局信息网或报送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信息科。
各单位应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对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延迟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各单位信息员可访问市交通局信息网报送系统后台,自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将需要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网站后台,局机关信息办根据所报信息统一进行编辑发布至网上,并注明信息来源单位。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把信息报送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局将定期公布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每年年底或次年初召开信息工作总结会议,对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各单位12月20日前将信息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信箱报送至局信息网站,市交通局信息报送联系人:
李根占 电话:3925329
王建伟 电话:3925377
附:《交通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和统计计分办法》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政务信息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渠道,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交通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供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使我局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跨入全市、全省交通先进行列,现编制交通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并制定统计计分办法。
一、交通政务信息报送要点
(一)上级领导视察交通工作的情况,对交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二)本行业、本单位出台的支持交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及完成情况、建设管理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四)港口建设情况及内河水运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五)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六)公路、水路、港口、航空客货运输完成情况。
(七)黄金周运输及安全生产情况。
(八)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情况。
(九)公路、水路、港口码头、航空等基础设施损毁及抢修保通情况。
(十)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情况,水上安全监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一)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维护行业稳定情况。
(十三)行业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型行业建设情况及对策建议。
(十四)交通体制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五)交通信息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六)交通法制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七)国家有关交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交通部、省交通厅以及市交通局制定出台的交通政策措施在本行业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十八)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
(十九)其他方面的重要信息。
二、交通政务信息统计计分办法
(一)各单位每报送1条信息,计基础分1分,被市局信息网采用一条工作信息计3分,被市交通局网站《交通新闻》栏目采用1条计4分调,研报告经整理后形成的信息每条计5分。
(二)被省交通厅网站《工作动态》和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厅采用1条计10分;被省交通厅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次再加计10分。
(三)被交通部采用1篇计20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刊物采用1次加计50分;
(四)各种刊物综合采用各个单位的信息,每个单位均按照上述标准计分。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视情定期通报。
三、奖惩
根据上述办法年终计出总分后,以分报多少评出先进,给予必要的物质和荣誉奖励,并以此作为单位或个人年终评先资格之一,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推荐为上级部门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