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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交通运输局 2021-05-26 09:14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7日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交明电 〔2019〕68号),持续深化我市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全面覆盖

1.制定完善清单。尚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本单位权责清单为基础,于5月底前制定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已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职权调整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2.动态调整“两库”。根据监管职责,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6月中旬前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可以是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也可以是交通运输领域的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以及监管实际需求分类,以提高抽查工作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等参与。

二、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

3.制订年度计划。已建立“一单两库”的单位应于 5月底前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一单两库”尚未完善的 单位应于6月底前制定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后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4.科学组织抽查。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6月底前制定完成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抽查工作指引,方便实际操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的 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通过省级平台随机 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调配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抽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

5.规范抽查行为。实施抽查检查时,要明确抽查纪律要求,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抽查事项无关的物品,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必要时,执行抽查任务还要事先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做到有问题能够发现,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

三、加强联合抽查和抽查结果运用

6.推进联合抽查。以道路旅客运输、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为重点,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应急、文旅等部门,于年底前牵头组织 至少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干扰。

7.创新应用方式。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深度融合,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对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各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与随机抽查结合的具体指导办法,明确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评价内容,明确信用评价结果与抽查比例频次的对应关系。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治理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领域的应用。

8.做好抽查公示。要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地各部门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工作要求

9.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交通运输领域全部市场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面覆盖。

10.严格责任落实。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抽查监管工作 ,但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履职尽责、工作态度、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11.及时报送总结。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 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局执法监督科,电子版发送pjjzfjdk@126.com邮箱,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向帅;联系电话:265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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