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7年2月16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担当担责,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反馈意见中5个方面1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4项,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标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配合部门,对于能立行立改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研究调查完成的限定了整改节点,对于移交的线索由局纪委(现局纪检组)立案分组核查处理,通过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任务分工、夯实整改责任。责任领导积极主动、亲历亲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整改单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局直各单位党组织担当担责,成立组织,形成专班,对于具体问题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处理,对于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整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按照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平巡〔2016〕12号)有关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内通报如下:
一、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上级大政方针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组织功能,灵活学习方式,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大政方针、党风党纪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完善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加强考勤、补课和讲评,分类制作了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规范记录,定期批阅,强化学习效果。三是采取定期组织应知应会考核、随机抽点提问、心得体会交流评比等方式,巩固学习效果。
(二)针对“规矩意识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政准则等党纪党规,强化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三)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面监督主责意识,提出了“公路要修好、干部不能倒”新要求,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抓在手中。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9年初,组织召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了《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台账,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层层落实了责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及时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等,使党建工作与交通工作做到四个同步。三是规范加强基层组织、零散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和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述职,反复核定检查党费收缴。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组作用意识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若干措施,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组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带队伍的水平。二是科学调配班子分工,强化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加强相互沟通、配合和支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不断加强。三是制定完善各类党政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严格落实规定,合理安排会议,杜绝党政会议混淆,相互代替。
(二)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对个别没有集体研究记录的经费往来账目重新研究,及时纠正工作作风不深不细、规矩意识不够敏感的问题,督促驾校克服困难限期归还借款,督促公路局从工程款中抵扣意达园林公司借款1200万元。三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策重大问题。
(三)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活动安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做到会前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会中充分研讨交流征求意见、会后加强跟踪问效督导执行。二是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纪检组专责监督“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严防“一言堂”现象发生。
三、关于“履职尽责”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应尽职责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紧紧把握交通建设“黄金时期”,超前谋划《平顶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加速建设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暨隐患排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确保规范运营和安全生产。三是按照简政放权、深化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市辖三区部分审批权下放,协调推进运管体制改革扫尾攻坚,深入推进局属国企改革。
(二)针对“交通治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强客运市场整治,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二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交通线路。制定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规范城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有序推进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三是积极开展法规教育,注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案件卷宗管理,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杜绝强行拦车、追车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源头治超网格化管控、路警深度融合执法、多市异地联动出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
(三)针对“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系统监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回头看,对疑似问题全面清理,提前采取措施,对2017年以后仍有兼职取酬的追责问责。对局属二级单位资金管理、资源配置、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方面加强监管,严防违规转账、挪用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强化纪律监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检查考核实施细则,驻局纪检组全力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三是强化项目建设跟踪问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专班,核实待整改的建设项目,宝丰县58个项目、鲁山县10个项目和郏县7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以“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范机制、确保整改效果”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从源头规范权力运行。
(二)针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聘请中介机构,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建立登记卡片、一物一卡、专人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二是对中亚路桥公司、市农村处、市公交公司等单位外欠款问题逐一核查、列出清单、分类处理,实行领导分片包干,限期全面追缴。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外欠账、财务收支及费用报销的规范管理。三是关于公交公司原招待所外租问题,已结案。对于市道路运输协会长期占用、外租与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共有资产,已全部收回。
(三)针对“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公路局提取项目管理费问题,严格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管理的使用审批。二是关于公路小修保养项目资金拨付问题,从我省养护体制改革现状出发,采取全省统一的计量拨付模式。三是对农村处部分项目资金沉淀问题分类处理,能清退的已经拨付,无法退回的报请上级部门进行资金核销处理。省补和县区配套的结余资金528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安排农村公路脱贫建设项目予以消化。
(四)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观看反腐经典教育资料,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通过12328监督服务微信平台进行廉政警示和提醒,加大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变异、隐形。三是全部清理归还占用基层的车辆,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相关规定,加强签字审批把关,构建不能腐的制度环境。
五、关于“组织人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条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选准选优配强配齐班子队伍。二是督导公交总公司完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班子分工,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司改革。下一步,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人事冻结解封后,对相关单位班子及时配备到位。
(二)针对“超岗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自然减员分流、严格岗位设置审批、重新申请岗位设置等方式,不断完善解聘、续聘制度。
(三)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涉嫌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涉嫌造假的档案进行了清理、审查,与当事人面谈了解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涉嫌“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问题11人,经审核认定,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无问题5人。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果转化、制度固化,特别是对于外欠款清缴、运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化解等整改未完全到位事项,要完善措施、加大力度、跟踪整改,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开创新的局面,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当好先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375—2658618,电子邮箱:pdssjtysj@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