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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中共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平顶山交通运输局 2020-04-27 08:34

2016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7年2月16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担当担责,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反馈意见中5个方面1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4项,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标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配合部门,对于能立行立改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研究调查完成的限定了整改节点,对于移交的线索由局纪委(现局纪检组)立案分组核查处理,通过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任务分工、夯实整改责任。责任领导积极主动、亲历亲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整改单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局直各单位党组织担当担责,成立组织,形成专班,对于具体问题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处理,对于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整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按照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平巡〔2016〕12号)有关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内通报如下:

一、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上级大政方针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组织功能,灵活学习方式,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大政方针、党风党纪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完善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加强考勤、补课和讲评,分类制作了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规范记录,定期批阅,强化学习效果。三是采取定期组织应知应会考核、随机抽点提问、心得体会交流评比等方式,巩固学习效果。

(二)针对“规矩意识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政准则等党纪党规,强化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三)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面监督主责意识,提出了“公路要修好、干部不能倒”新要求,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抓在手中。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9年初,组织召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了《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台账,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层层落实了责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及时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等,使党建工作与交通工作做到四个同步。三是规范加强基层组织、零散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和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述职,反复核定检查党费收缴。

二、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组作用意识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若干措施,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组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带队伍的水平。二是科学调配班子分工,强化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加强相互沟通、配合和支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不断加强。三是制定完善各类党政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严格落实规定,合理安排会议,杜绝党政会议混淆,相互代替。

(二)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对个别没有集体研究记录的经费往来账目重新研究,及时纠正工作作风不深不细、规矩意识不够敏感的问题,督促驾校克服困难限期归还借款,督促公路局从工程款中抵扣意达园林公司借款1200万元。三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策重大问题。

(三)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活动安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做到会前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会中充分研讨交流征求意见、会后加强跟踪问效督导执行。二是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三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纪检组专责监督“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严防“一言堂”现象发生。

三、关于“履职尽责”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应尽职责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紧紧把握交通建设“黄金时期”,超前谋划《平顶山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加速建设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暨隐患排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确保规范运营和安全生产。三是按照简政放权、深化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市辖三区部分审批权下放,协调推进运管体制改革扫尾攻坚,深入推进局属国企改革。

(二)针对“交通治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强客运市场整治,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二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交通线路。制定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规范城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有序推进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三是积极开展法规教育,注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案件卷宗管理,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杜绝强行拦车、追车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源头治超网格化管控、路警深度融合执法、多市异地联动出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

(三)针对“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系统监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回头看,对疑似问题全面清理,提前采取措施,对2017年以后仍有兼职取酬的追责问责。对局属二级单位资金管理、资源配置、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方面加强监管,严防违规转账、挪用公款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强化纪律监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检查考核实施细则,驻局纪检组全力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三是强化项目建设跟踪问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专班,核实待整改的建设项目,宝丰县58个项目、鲁山县10个项目和郏县7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以“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范机制、确保整改效果”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认真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从源头规范权力运行。

(二)针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聘请中介机构,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建立登记卡片、一物一卡、专人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二是对中亚路桥公司、市农村处、市公交公司等单位外欠款问题逐一核查、列出清单、分类处理,实行领导分片包干,限期全面追缴。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外欠账、财务收支及费用报销的规范管理。三是关于公交公司原招待所外租问题,已结案。对于市道路运输协会长期占用、外租与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共有资产,已全部收回。

(三)针对“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公路局提取项目管理费问题,严格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管理的使用审批。二是关于公路小修保养项目资金拨付问题,从我省养护体制改革现状出发,采取全省统一的计量拨付模式。三是对农村处部分项目资金沉淀问题分类处理,能清退的已经拨付,无法退回的报请上级部门进行资金核销处理。省补和县区配套的结余资金528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安排农村公路脱贫建设项目予以消化。

(四)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观看反腐经典教育资料,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通过12328监督服务微信平台进行廉政警示和提醒,加大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四风”问题变异、隐形。三是全部清理归还占用基层的车辆,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相关规定,加强签字审批把关,构建不能腐的制度环境。

五、关于“组织人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条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选准选优配强配齐班子队伍。二是督导公交总公司完善党委董事会、监事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班子分工,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司改革。下一步,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人事冻结解封后,对相关单位班子及时配备到位。

(二)针对“超岗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自然减员分流、严格岗位设置审批、重新申请岗位设置等方式,不断完善解聘、续聘制度。

(三)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涉嫌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涉嫌造假的档案进行了清理、审查,与当事人面谈了解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涉嫌“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问题11人,经审核认定,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无问题5人。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果转化、制度固化,特别是对于外欠款清缴、运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化解等整改未完全到位事项,要完善措施、加大力度、跟踪整改,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开创新的局面,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当好先行!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375—2658618,电子邮箱:pdssjtysj@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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