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湛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公司所使用的企业监控平台存在严重问的题抄告信息,该企业未按规定执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行“四个严禁 四个一律”的通知》。
按照“四个严禁”第三项规定“严禁关闭动态监控,车辆运行时其动态监控状态信息不得超过每30秒传输一次,车辆熄火后其动态监控状态信息不得超过每600秒传输一次”。2024年2月13日14时13分,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监控平台不能正常访问,数据无法传输,严重影响企业运营管理,对交通运输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市交通执法支队联合湛河区交通运输局在调查中发现,企业在监控平台维护管理上存在严重疏忽,导致平台出现故障且长时间未能修复。执法人员依法对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这也是平顶山市首例“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罚单。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迅速指导企业全面升级监控平台,将原2G、3G网络升级为5G网络,不仅提升了平台的访问速度和数据传输效率,也保障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目前,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公司监控平台数据传输问题已整改到位,平台访问、数据传输恢复正常。
此次事件的圆满解决,充分展示了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与稳定方面的决心和能力。今后,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环境。